河北省首台套申报政策,什么产品可以申报首台套认证
发布时间: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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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企业生产的成套设备、单台设备或关键零部件具有以下特征,属于首台(套):
1.符合国家和省工业转型升级要求,且为当前国民经济建设和国家、河北省重大工程急需的装备产品。
2.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在原理、结构、性能等方面有重大创新突破。
3.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4.集机、电、自动控制技术为一体。
5.节能、节材、环保效果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6.首次进入市场阶段,尚未取得市场化业绩。
7.原则上成套设备价值在 50 万元以上,单台设备价值在 20万元以上,关键零部件符合河北省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支持方向。
申请评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生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企业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
2.产品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申请单位经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我国依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以及依法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申请单位拥有该产品注册的商标所有权。
3.申请单位具有较强的设计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具备专业比较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
4.产品技术先进。省内首台(套)产品在同类产品中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5.产品质量可靠,通过省级及省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如:军工、医疗器械、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等产品),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对国内无专门检测机构的产品,其主要技术性能指标需提供法定机构(如国家认证中心等)的检测报告或第三方机构组织院士级专家组(3 人以上)出具的鉴定意见。
6.必须是申报前已定型生产并已销售给用户的经省级以上权威机构查新为省(国)内最先进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
首台(套)技术装备生产企业申请评定,需提交以下材料:
1.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申报书和申报表。
2.非本单位 2 名(含)以上副高级以上相关行业技术专家出具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推荐证明书,同时提交推荐专家简介。
3.所申请产品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状况的专利证书等有效证明文件。
4.省级以上资质机构出具的产品查新报告(申报当年)、产品检测报告(外文的要译成中文、出口报关单),特殊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5.经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的标准。
6.产品销售合同和 60%(含)以上销售发票(出口的提供报关单,外文的要译成中文)。
7.近 2 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23年河北省首台套目录内的产品评定范围:
1.电力装备。
2.大型石油和化工装备。
3. 大型矿山和冶金装备。
4.先进轨道交通装备。
5.先进节能环保装备。
6.大型工程机械。
7.新型轻工和纺织机械。
8.航空和航天装备。
9. 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
10.高端机床装备和机器人。
11.新型农机装备。
12.电子专用装备。
13.高端医疗装备。
14.精密仪器仪表。
15.冰雪装备。
16.汽车装备。
17.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配套基础件。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申报首台套的产品必须在当年的评定目录内的产品,除了需要提供必须的材料之外,其他辅助的材料如果有都可以一并提交,提供的资料越齐全,通过初审的概率越大。
测试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甲397号,彭光琼136-9109-3503。
北京地区第三方研究所测试机构,提供首台套产品的第三方测试服务,出具权威检测报告,组织业内专家做产品推荐意见,为产品能顺利通过申报提供有效的第三方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