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台套检测评定的装备产品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23-04-22
申请进行首台套检测评定的装备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装备产品属于本办法第二条定义范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有明确规定的,以目录内装备及核心技术指标为依据执行。
(二)装备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管理规定,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有关要求,鼓励采用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新增申请同一类型装备产品的,其关键技术指标应高于已经评定通过的其中一台(套)或批(次)装备产品水平。
(三)装备产品技术创新程度高,申请单位采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式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或者采用新技术成果研发制造,或者通过结构、材质、工艺、性能等方面的技术变化或改进,对原有或同类型装备产品进行了根本性改进。
(四)装备产品质量水平领先,关键质量指标达到或超过国际先进水平,国内居于领先地位。申请单位建立起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质量创新体系,强化质量领域基础性、原创性研究。申请单位建立起相应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保障质量水平可靠、稳定。
(五)装备产品具有或潜在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有助于填补国内空白或替代进口,有助于实现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对完善产业链布局具有积极作用。
(六)申请单位自主研发相关核心技术并拥有装备产品自主知识产权所有权。装备产品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单位应享有或共同享有商标专用权。检测试验找彭工136-9109-3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