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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423.3-2016恒定湿热试验检测服务

发布时间:2026-04-07

GB/T2423.3-2016恒定湿热试验检测服务,北京仪综所实验室,CNAS和CMA认可实验室,出具产品的恒定湿热试验检测报告。恒定湿热试验的目的在于确定元件或设备在使用、运输和贮存条件下耐受规定时长的恒定温度、无凝露的高湿环境下的环境适应性耐受能力。湿热试验就是通过模拟高温度、高湿度环境条件,评估产品在湿热条件下的适应性和耐久性的重要手段。

一、恒定湿热试验可能引发的产品故障

1.金属部件锈蚀;

2.材料膨胀、变形或开裂;

3.绝缘性能下降(可能导致漏电或短路);

4.功能异常或失效。

二、恒定湿热试验参数

测试的严格程度由三个要素组合决定:

1.温度: 通常选择30℃±2℃或40℃±2℃。

2.相对湿度:通常选择85%±3%或93%±3%。

3.持续时间:短至12小时、16小时、24小时,长至2天、4天、10天或更长。时间越长,考验越严酷。

三、试验步骤

1.试验前准备:受试样品按标准要求处理(通常为无包装、不通电状态)。

2.入箱: 将受试样品按正常使用状态摆放在试验箱中心区域。

3.调节:平稳将箱内温湿度升至设定值(如温度为40℃,湿度为93%RH),避免样品表面凝露。

4.持续试验: 在设定的温湿度条件下保持规定时长(如48小时)。试验时间从温湿度均达标时开始计算。

5.检测: 试验前,记录样品外观、测试性能(初始值);试验中,可在箱内进行规定检测(不取出样品);  试验后,取出样品,检查外观、测试性能(最后值)。

四、注意事项

1.试验样品应按相关规范的要求放入恒温恒湿箱。除非有特殊规定,应将无包装、不通电、“准备使用”状态的试验样品置于试验箱内。

2.在特定的时候,相关规范可以允许试验样品在达到试验条件时放人恒温恒湿箱内,且应避免样品产生凝露,对于小型样品可通过预热方式达到该项要求。

3.调整恒温恒湿箱内温度,到达所要求的严酷等级。为了避免试验样品产生凝露,应控制试验样品的温度或使试验样品先达到试验温度再调整试验箱的相对湿度达到规定值。

4.在 2h 之内,通过调整箱内的湿度达到规定的试验严酷等级。相关规范应规定试验条件及试验的持续时间。试验持续时间应从试验条件达到规定值时开始计算。相关规范应规定试验样品取出试验箱时的试验条件和持续时间。条件试验后,检测之前,应规定试验的恢复程序。

五、试验标准

GB/T2423.3-2016,IEC 60068-2-78《环境试验 第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

检测试验找彭工136-9109-3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