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B1621.7A技术侦察装备环境适应性试验服务
发布时间:2025-07-22
GJB1621.7A-2006检测标准规定了地面固定、车载、便携、舰船载、机载和星载技术侦察装备的环境适应性要求和环境试验方法。它为拟制装备战术技术要求和技术条件提供基本依据,并为装备检验提供统一的环境试验方法。
一、试验程序
每项环境试验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1、初始检测。试验之前应在标准大气条件下对试验样品进行外观、功能检查及性能测试,并记录检查结果及检测数据;
2、条件试验。给试验样品施加规定的环境条件,以确定试验样品对这种环境条件的适应性;
3、中间检测。在试验期间要求试验样品工作时,为将其试验时的功能及性能与初始时的功能及性能进行比较,应进行中间检测。中间检测应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进行;
4、恢复(必要时)。条件试验后,应将试验样品置于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恢复处理;
5、最后检测。恢复期结束后,应对试验样品进行外观、功能检查及性能测试,记录检查结果及检测数据;
6、合格判定。应对初始和最后记录的检查结果及检测数据进行比较分析,作出合格与否判定。
二、常用的检测项目
低温试验、高温试验、低气压试验、温度冲击试验、太阳辐射试验、冲击试验、振动试验、湿热试验、盐雾试验等项目。
1、低温试验
用于评价装备在低温工作、运输及贮存期间,低温环境条件对装备外观、功能和性能等的影响。
1.1低温贮存试验
试验温度:-25℃,-55℃;
贮存时间:24小时。
1.2低温工作试验
试验温度:-5℃,5℃、-15℃、-25℃、-40℃、-55℃、-65℃、-80℃;
工作时间:不少于0.5小时,有恒温装置或电子管类元器件需要一定时间才能稳定得样品不少于2小时。
2、高温试验
用于评价装备在高温工作、运输及贮存期间,高温条件对装备外观、功能和性能等的影响。
高温贮存试验
试验温度:+70℃;
贮存时间:24小时。
高温工作试验
试验温度:40℃、45℃、55℃、60℃、70℃、85℃;
工作时间:不少于0.5小时,有恒温装置或电子管类元器件需要一定时间才能稳定得样品不少于2小时。
3、低气压试验
用于评价装备耐受低气压环境下的正常工作、运输及贮存及空运装备耐受快速压力变化不损坏的能力。
高海拔装备:70kPa,53kPa,30kPa;
工作时间:进行完功能和性能检测所需要的时间;
贮存时间:1小时。
空运装备:53kPa,30kPa,20kPa,10kPa,5kPa;
贮存时间:1小时。
其他装备
既要在高海拔地区贮存又需要空运的装备,只按较严酷的要求进行运输低气压试验;工作低气压值等于或严于运输、贮存低气压值时,只做工作试验。
4、温度冲击试验
用于评价机载装备在温度急剧变化时,温度冲击对装备功能和性能等的影响。
温度冲击温度范围:85℃(70℃)和-55℃(-65℃,-80℃);
温度点保持时间:根据试验样品重量保持1小时到8小时不等;
温度转换时间:≤5分钟;
循环次数:5次。
5、太阳辐射试验
用于评价露天装备(或其部件、绝缘材料、镀涂层),耐受太阳辐射热和光化学效应的能力。
太阳辐射强度值:1120w/m2,温度值为:40℃。
试验时间:
热效应试验主要适用于设备和部件,试验持续时间为三个循环即3天。劣化效应试验和光化学效应试验主要适用于绝缘材料和镀涂层,劣化效应持续时间为十个循环即10天,光化学效应持续时间为56天。
6、冲击试验
冲击试验包括(基本)冲击试验、碰撞试验、坠撞安全试验。(基本)冲击试验用于评价装备结构的完好性,并评价装备功能和性能在运输、使用过程中经受非多次重复性的动态冲击时的稳定性。
碰撞试验用于评价装备结构的完好性,并评价装备功能和性能在运输、使用过程中经受多次重复性的碰撞时的稳定性。
坠撞安全试验用于评价机载装备和车载装备在一定强度的坠落撞击作用下,是否损坏或脱落而危及乘员或装备的安全性。
7、湿热试验
用于评价装备在高相对湿度工作、运输及贮存期间,高相对湿度条件对装备外观、功能和性能等的影响。
恒定湿热试验
温度:非控温室内工作装备为30℃,普通仓库贮存装备为40℃;
相对湿度:95%RH;
试验时间为:96小时。
交变湿热试验
温度范围:20℃~40℃范围交变;
相对湿度:95%RH;
试验时间为:144小时。
8、盐雾试验
用于评价装备在盐雾环境中,盐雾对装备防护层和表面镀涂层的防护效能及盐沉积对装备物理性能和电气性能的影响。
温度35℃,5%NACL溶液连续喷雾48小时。
9、振动试验
用于评价装备在工作、运输及贮存环境中的抗振能力。
运输振动试验、车载设备振动试验、舰船载设备振动试验、机载设备振动试验。
检测试验找彭工136-9109-3503。